她提到了一个词,叫:借名买房。顾名思义,就是买房的人本身不具备资格,于是出钱买房登记在亲戚朋友名下,但是,房子产权仍然属于出钱的人。
在北上广深这样的限购城市,借名买房可以让一部分买家提前“买票上车”,所以一直有人这样做,但是,凡事有利有弊,借名买房存在一些风险:
1、借名的人意外身亡
房子登记在借名人的名下,出现这种情况房子可能被他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出钱人可能拿不到房子。只能要求对方返还房价款和违约金,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拿到房产。
2、借名的人有债务
如果借名人有偿还不清的债务,或者存在离婚纠纷,房子可能被查封或拍卖。
3、借名的人反悔了
看着房价疯涨,借名人反悔了,说房子是自己买的,合同、房产证上写的都是自己名字。发生这种情况,除非出钱人能够证明双方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否则想取回房子产权很难。
4、被银行发现了
如果银行发现出钱人和出名人不是同一人,可能依据贷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你不得已要借名买房,记得注意以下几点:
1、签书面协议,找第三方见证;
2、保留签协议的证据,保留付款证明、买房发票等书面材料,以便发生争议时取证;
3、弄清楚政策规定,看看这种行为有没有违反国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