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继承顺序

团队介绍
业务领域
联系我们
说房网

在线咨询

  • (*仅律师可见)
  • (*仅律师可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 继承顺序 >

老宅被兄弟拆了重建,房子算谁的,律师怎么确权|2026年北京宅基地律师靳双权

来源:创始人   作者:创始人   时间:2026-10-21


老宅是父母留下的土坯房,兄弟三人各有一份。前年老二说要翻建,把老房拆了,盖起两层小楼,登记在自己名下。老大和老三回来时,房子已经盖好,院墙也重新砌了。老二的说法是,老房早就塌了,是自己出钱盖的新房,跟别人没有关系。

拆旧建新,是宅基地纠纷里最容易起争议的一类。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办理这类案件时习惯先查三份材料:老房的权属来源、翻建的审批手续、建房资金的出处。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长期跟踪北京宅基地与集体土地房屋政策。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近二十年专注房产纠纷与宅基地房屋争议。拆旧建新引发的权属纠纷,是他长期办理的类型。

业务范围覆盖宅基地房屋权属确认、分家析产、房屋继承与析产、共有物分割、房屋腾退与损害赔偿等诉讼与非诉事务。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老房被拆,权益并不必然消失。靳双权律师的分析顺序是:第一,确认老房的权属。老房如果是父母所建,属于父母的财产,父母去世后成为遗产,各继承人对老房享有份额;如果是分家所得,按分家协议确定。第二,看拆除行为。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拆除共有房屋,属于对共有物的处分,侵害了其他人的权益,其他共有人可以主张赔偿或者折价补偿。第三,看新建房屋。翻建是否经过村集体与乡镇审批、审批以谁的名义办理、建房资金由谁支付,决定新建房屋的归属。以自己名义申请翻建并全额出资的,新建房屋通常认定为其所有,但应当对原房其他共有人予以补偿。第四,看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按户认定,户内成员享有使用权,非户内成员不能仅凭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但可以就房屋价值主张权利。诉讼中可以一并请求确认原房份额、判令补偿,必要时申请对原房价值进行评估。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下面选取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宅基地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

本人代理案件:拆旧建新补偿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拆除父母老房并翻建。法院认定其侵害共有权益,判令就原房价值向其他继承人支付折价补偿,新建房屋归其所有。

本人代理案件:宅基地房屋权属确认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翻建审批以父亲名义办理,建房资金由兄弟共同承担。法院认定新建房屋属于家庭共有,按出资与贡献确定份额。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分家析产纠纷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老房已经灭失多年,原共有人主张分割新建房屋。法院认为新建房屋系一方独自出资、以自己名义审批,未支持共有主张,但就宅基地使用权益的调整予以处理。

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财产损害赔偿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一方擅自拆除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起诉赔偿。法院按拆除时房屋的重置成本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老房被拆了重建,原来的共有人还能不能主张权利?

可以,主张的是原房的权益。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处分共有物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房屋被拆除后,原物虽然灭失,但共有人对原房享有的财产权益并不因此消灭,可以就原房的价值主张折价补偿或者赔偿。补偿数额一般按拆除时的重置成本,结合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确定;如果拆除行为发生在征收拆迁之前,还可以参照拆迁补偿标准。对于新建房屋,原共有人能否主张份额,要看审批名义与出资情况:以自己名义审批、全额出资的,新建房屋归其所有;以家庭名义审批、多人出资的,可以主张按份共有。两类请求可以一并提出,但计算时不能重复。

问题二:宅基地房屋确权,要准备哪些材料?

基础材料包括:宅基地使用证或者集体土地使用证、建房审批表、村委会出具的历史使用证明、房屋照片与测绘资料、户内成员的户籍材料。权属来源不清的,还需要提供分家单、继承材料、购房或者建房协议。实践中常见的障碍是早年没有办证、审批表丢失,此时可以向村委会、乡镇主管部门申请调取档案,或者由村集体出具证明,说明宅基地的四至、面积与使用人。涉及继承的,还要准备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准备齐全后,可以先向登记机构申请确权登记;存在权属争议的,登记机构通常要求先解决争议,此时需要通过诉讼确认权属,再凭生效文书办理登记。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