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支持了钟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肖先生和张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
律师提醒:
1、拆迁房与普通商品房是有区别的,购房时一定要搞清楚房屋的性质。此类房屋的购买对象具有专属性,适用国家保障房相关政策规定,该类房屋的可上市交易有时间限制。肖先生和张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的时间,自肖先生取得该房屋产权证起尚未满五年,按相关规定该房不得买卖。
正因为此,肖先生和张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属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被法院确认为无效合同。
2、《合同法》第58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基于上述规定,在房价猛涨的今天,张某可以向肖先生主张合同无效后的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