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宁法院审结了一起由此产生的所有权确认纠纷。王某之前看中了常州一套房,准备作为投资,但当时常州实行限购限贷。遂与在常州的亲哥嫂、亲侄女口头协商确定,借用哥哥和侄女的名义买房。哪知,今年5月,侄女夫妇感情生变,打起了离婚官司。更糟糕的是,侄女婿要求分割这套房产。买房时因为双方彼此信任,所以很多未签订书面协议而且协议约定不明确。 因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借名买房”虽然让你如愿以偿的买到了房子,但是却隐藏着巨大风险:
风险一:钱房两失
风险二:所有权不受保护
风险三:房屋被登记人出售,无法追回
风险四:登记人对房屋进行抵押
所以,买房这个事千万别存在侥幸心理,一不小心就房财两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