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主要是指个别购房者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来购房,产权证上的名字登记的是其他人的,而购房款项却由购房者自己支付。那么这种方式存在哪些风险呢?
一、出资人所面临的风险
1、登记权利人后悔,可能导致前房两空
如果借名购房后,登记权利人也就是产权证登记的人反悔,即使当事人留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借名购房事实存在,也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更有甚者如无法证明借名购房事实的存在,出资人自身权利得不到保障,导致钱房两空。
2、登记权利人擅自出售房屋
如果登记权利人擅自出售房屋,而买房的朋友是善意的且已经办理过户登记,那么原出资人不可能要求取消交易拿回房屋,即使证明了借名购房事实存在,也只能要求登记权利人承担相应责任。
3、登记权利人擅自设定抵押登记
此外,登记权利人从法律上讲是可以直接对该房屋设定他权利如抵押权等,在他项权利人为善意的情况下,出资人如果要求确认权属,通常需要涤除他项权利,才能获得他项权利人的认可。
二、登记权利人面临的风险
1、登记权利人失去购房资格
如果购房需要的是登记权利人的资格、条件以享受优惠,那么在进行登记后登记权利人也就丧失了购房资格或者是享受优惠的机会。
2、可能影响登记权利人信用资质
如果出资人是贷款买房的话,在出资人不履行按揭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实际上是对登记权利人的信用资质发生影响,甚至银行直接向登记权利人要求还款。
此外,如果说登记权利人在实际中向银行或者私人借款,而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查明被执行人也就是登记权利人的财产时,也会把借名购房的这套房子视为登记权利人的财产,很有可能就会将这套房产进行强制执行,也就是我们说的拍卖,将所得的价款来偿还债务。
此外,小编还要提醒各位朋友注意,在借名购房的情况下,出资人与登记权利人通常关系较为密切,因此很多朋友在进行“借名买房”时多未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协议约定并不明确。但由于借名购房本身隐藏着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很容易引起纠纷,所以建议大家最好还是签订协议,将潜在的风险排除,保障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