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权属有争议时,是不能腾退房屋的
房屋腾退并返还的前提是房屋权属不存在争议,若原被告双方针对要腾退的房屋有权属争议时,在房屋权属争议审理清楚之前是不能腾退房屋的。
二、借名买房的构成要件
之前文章中详细介绍过借名买房的情形,简单说:必须有借名买房的意思表示,有借名买房协议;借名人实际出资购买房屋;借名人享有房屋的全部权益;房屋允许借名,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不允许借名。借名买房有严格的认定标准,不能随意认定。
三、法院如何审理
在房屋腾退案件中,一方以房屋存在借名买房情形来抗辩的,法院应当释明其可以提起反诉。被告坚决不提起反诉的,法院应当对其抗辩进行判定。首先法院要明确房屋是否存在权属争议,释明可以提起反诉。在不提起反诉的情况下,法院最终也要对抗辩是否存在进行审理,并最终做出判定。
这是腾退房屋遇到借名买房情形的一种特殊处理方式,在腾退案件中涉及了房屋权属争议的审理,并非法院超出了审理范围,而是必须要对其进行审理。原被告各方想达成自己的诉讼目的,均应进行细致的准备,不能想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