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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购房人权利是什么?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1-10


  一、购房人无法取得房屋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出卖人的责任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

 

  此时,买受人享有何种权利呢?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三、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法院应予支持。

 

  购房安家并非易事,它不仅需要数十万甚至数百万的金钱,而且还需要经历种种挫折和揪心的事。购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购房人权利是什么?相信看过本文,您一定有所了解,遇到这些情况该怎么办。如果您想更加保险一些,建议聘请一位说房网的房产专家律师帮您定纷止争。这样,您就可以不那么闹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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