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母死亡后,继父母是继子女当然的法定继承人吗?

来源:admin 时间:2017-06-15

《通则》第16条和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1条至第19条的规定是人民法院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在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权的案件中,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确认时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在与之间的身份关系消灭后,仍然有继子女的。

因此,对于曾经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来说,其生父母死亡后,继父母并非未成年继子女当然的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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