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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朋友钱,已经过了很多年,听说超过3年就不能要回了,是真的吗?

来源:创始人   作者:创始人   时间:2025-10-31


有的当事人被朋友借钱,出于跟朋友之间关系很好,直接转账支付的,并没有写借条,也一直不好意思找朋友讨要,一直过了很多年,现在手头突然紧张,想找朋友要回欠款,没想到朋友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一上网搜该怎么办,很多解答说,借款多年没要的话,因为按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3年,您现在的债权已经过期了,到法院打官司铁定败诉。这是真的吗?实际上这种解答是错误的。首先,关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是否就一定不能要回,这是否定的,因为法院没有主动审查诉讼时效的权利,必须被告提起抗辩,法院才会审查债务是否超过时效,因此啊如果您的朋友没有请律师,他不懂诉讼时效,没有抗辩,最后法院还是会判他还款。其次,您跟朋友没有写借条,中间又没有催要过,翻译成法律的话说就是,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期限开始起算的,也就是从您催要开始起算3年时效,因此啊,您的债权只要不超过最长时效20年,就没有过期,可以起诉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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