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公房继承

团队介绍
业务领域
联系我们
说房网

在线咨询

  • (*仅律师可见)
  • (*仅律师可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 公房继承 >

被继承人没死 继承不能开始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16


  被继承人没死 继承不能开始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一开始,继承法律关系发生,继承人可以取得被继承人的财产,受人也可以向执行人或继承人索取遗赠的财产。继承人所享有的,在被继承人没有死亡前是一种客观上可能得到的权利。这种具有不稳定性,可能因为某种原因丧失或者被剥夺。只有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继承权才从不确定状态转化成现实可行的状态。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死亡分为生理死亡和两种情况。生理死亡的时间以户籍登记的死亡时间为准,无户籍登记的以医院的死亡证书为准,两者矛盾的以医院的死亡证书为准;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法院生效判决宣告之日为失踪人的死亡日期。

  案例:赵先生是某建筑公司总经理,收入颇丰,经常以财物接济他人。其子不学无术,常与赵先生发生争执。在一次争执后,赵先生的儿子以自己是赵先生合法继承人,赵先生将财物随意赠给他人侵犯其权利为由,将赵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其实现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