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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可以继承分割吗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16


  公房可以继承分割吗

  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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