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代书遗嘱

团队介绍
业务领域
联系我们
说房网

在线咨询

  • (*仅律师可见)
  • (*仅律师可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 代书遗嘱 >

代书遗嘱的注意事项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15


  的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人签名”;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代书遗嘱应当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推荐阅读:

  

  

  一、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见证人的见证必须是全程见证、同时见证。即见证人必须从始至终一直在场,并且同时在场,不能先后见证。

  三、见证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四、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亲戚、朋友、债权人、债务人等。

  五、代书遗嘱必须由见证人之一代书,最好采用亲笔书写,不要采用电脑打印的方式。

  六、立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字,最好签字后再摁自己的指印。

  七、代书遗嘱应当注明日期。

  八、代书遗嘱形式一般适用于遗嘱人不会用文字表达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思或者因某种原因不能亲笔书写遗嘱的情况。

  法律快车婚姻法频道为您整理等婚姻法律相关知识,分类齐全,欢迎浏览。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点击首页查看,感谢您的访问。推荐阅读: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